瓯海区“担当作为好集体”和“担当作为好干部”拟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|
|||
|
|||
经研究,决定将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等16家瓯海区“担当作为好集体”和鲁建文等40名瓯海区“担当作为好干部”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干部、群众的意见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 2、反映问题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 3、公示时间 从6月18日起到6月25日止。 4、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: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: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629室 举报电话:86312380。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8日 |